A.)閱覽室書籍 :本院教職員、學生及校外人士皆可入館閱覽 。

B.)珍藏原本:學術機構人員及從事研究,並提出研究主題或計劃者, 可用書面向院長及館長提出申請。

 

 

A.)本院教職員、學生可自由進入閱覽室參閱書籍。

B.)本院校友及校外人士,須在圖書館出納櫃台登記後﹐方可進入馬華文學館。

C.)開架陳列之書籍,讀者可自行取閱,閱畢請歸還原處。

 

a. 開放時間

即日起﹐本館開放的閱覽時間如下:
星期一至四 ....: 8:30 A.M.至 9:00.P.M
星期五.......... : 8:30 A.M.至 6:00.P.M
星期六 ...... ...: 8:30 A.M.至12:00 P.M
星期日及公共假期不開放

b. 公共假期閉館

 

有開架陳列之圖書依中國圖書分類法陳列。

 

 

A.)讀者在填寫影印記錄簿後,可自行攜至影印區影印,並於當日關閉半個鐘頭前送回。

B.)請尊重著作版權。

C.)外借規則


1. 凡本院教職員生皆可持教職員證或學生證於一樓流通櫃台辦理借閱。

2. 本院校友及校外人士,皆可入館閱覽,唯不能外借本室書籍。

3. 本室的期刊及複印本,皆不外借。

4. 本院教職員生,可外借本室書籍一冊,期限為一星期,不得續借。

5. 催還、罰款、遺失等條規,請參閱圖書館規章第4、5及6條。

6. 凡畢業、退學、休學之學生或離職之教職員離校前,須將所借圖書悉數歸
還,逾期者須繳清罰款,始得辦理離職離校手續,畢業生方可領取畢業文
憑。

7. 本條例經馬華文學館發展委員會通過,呈請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8. 嚴重違反本館規章者,將喪失使用馬華文學館的權力。以上規章如有未盡善
處,本館有權增刪之。


馬華文學館敬啟
2003年9月13日修訂

**如有需要,本館有權增刪以上之規則。 24/02/2004 修訂